按照我们这边的习俗,如果有亲戚去世,送信了就应该去烧纸。父母在世,应该是父母去烧纸。父母岁数大了,不方便,儿子也可以代替去,不过上账都应该上父母的名字。
今天,我老公家一个远房亲戚去世,那家亲戚住在市区,我老公的弟弟也住在市区,离得近,我觉得他完全可以代表父母去烧纸。
哎呀不行,我老公非得要“亲自”去,好像他是他们家一大家的“一家之主”。我让他通知他弟弟过去,不同意,似乎只有他才能代表他父母。这顽固不化、自以为是的大男子主义。
如果亲戚家住在我们这边,我觉得他去理所应当,不说二话。不可能让他弟弟从市区跑来我们这边替他父母去的。只要不是在他弟弟所在的城市,我都不会这么要求。
不懂这人咋想的,坚持要去。他走后,我怨气难消,在家群里吐吐槽,大哥与我私聊,开导一番,心情逐渐平复。
阳光甚好,又逢周末,不必要为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情坏了心情。到阳台上去,铺上瑜伽垫,取一个靠背,拿一本书,坐下来,晒着太阳,吃着零食……
“喜欢每个阳光灿烂的日子, 可以晒晒我发霉的心情。”朋友圈里看到的句子,正合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