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些平台上看到一些吹捧名人为书法家的文章,我都有些替这些名人和文章的作者感到脸红,都红到耳根了。
谁都知道,假大作家和某大作家是作家,说他们写的文章好,那是无可厚非的。但偏偏有一些喜欢吹捧他们的人,把他们写的毛笔字夸得神乎其神,说他们写的太漂亮了。说他们即便比起真正的书法家来,也毫不逊色。言下之意就是,他们是天生的书法家。
我看了一下,说句不好听的话,他们写的字比我初学写毛笔字时写的字还要难看,说是那啥画符也不是不可以。我写的毛笔字,说句大实话,比他们写的漂亮多了,我都没敢于说我就是书法家,他们竟然说他们是书法家,真的也是令人无语了。哈哈,我这是王婆子卖瓜—自卖自夸,再说了,我这样自我感觉良好,对你也没什么损害,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但这就是名人效应,你不服也得服,墙都不扶,就服他们。他们哪怕写的字像那啥爪子沾上墨汁在纸上胡乱印上的,是那啥画符,但他们写的字却能卖,而且还能卖出好价钱。这是因为有人心甘情愿地充大冤头去买他们杰出的作品。而我辈平头百姓因为不出名,哪怕写的字再漂亮,也会无人问津的。造不成轰动效果,人家干嘛要你写的毛笔字。何况你写的毛笔字只能算比他们写的漂亮一点,又不是书法家写的,当真要有你的墨宝的纸去擦肥臀啊,想多了吧?
无独有偶,还有个书法家称赞一个过气女明星,说她天生是文人,天生有书法天赋异禀,称赞有加之余,就教了她几手三脚猫功夫,就提携她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书法家。
看看她写的啥字哦,仅举一例,她写的渔樵耕读四个字,写读字写成繁体字也不是不可以,关键是言字旁写成言,而卖字一看就是个简化汉字,整个地就是一个雨夹雪体。
再看其他的作品,错别字写的乌漆麻黑的,到处都是。譬如终生写成终身,当然终生跟终身是可以通用的,但还是有所不同,有所区别的。
通常是这么用的,终身大事,终身之计,终身教育,奋斗终生,终生难忘,等等。当然终生难忘,有时写终生也难以忘记,要看是不是跟自己的切身事情有关,如果是,写终身也难以忘记也可以,但一般来说还是写成终生难忘比较好。不过,我有时写东东时,写成终身也难以忘记,我觉得在那样的语境下,可以这样写。我看一些散文,有时也跟我写的一样。
当然这只是我的见解,汉语词典上可没这么说,我也不想去误导大家,各人斟酌着用吧。但这个女明星书法家可没这些讲究,她很任性地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她不愧是一个漂亮的女明星书法家,连写个毛笔字也是这样别树一帜,不同凡响。写出一连串的错别字,就不是个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真佩服她哪里来的勇气,不仅写出来张挂起来,还去开了一个女明星书法家书法展览呢,很是展示了一下她过人的书艺。真是多才多艺,才华横溢啊。墙都不扶,我就服她!
字还是王羲之写的好,但他运气不到家,他留下的千古名作《兰亭集序》,早已被人丢到爪哇国里了,而女明星书法家的优秀作品却被拿去展览了。王羲之如若泉下有知,肯定会自愧弗如的,他不买块豆腐一头撞上去,他就不是王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