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墨无声清
01
“曾经的照片还留在那个房间,曾经的一切还印在我心里面……”
歌曲听到这段,房间里的冷气仿佛更凉了一丝。楼下孩童互相追赶的欢笑声腾起,似是在努力炒热这静如止水的时间与氛围。
孩童不知身在小区里还依旧叮嘱着戴好口罩的大人们的担忧,无论是30°还是36°,太阳在他们头顶仿佛永远只是平静地笑着、观望着,而他们怎么也不能辜负每一个观众,辜负他们眼中的舞台。
我和空间隔出了距离,多事之年的空白一下跳了出来,那份平日里被埋藏起来的敏感像是在证明自己的生命迹象,为文字激荡,因旋律翻涌,淡淡地问候在生命长河里走失的人。
他还好吗?
他就是那个他。或许十分钟能到得了,或许已经永远也到不了的他。
或许是因为每日的头条推送都免不了灾难的汇报,让我一下子看到了生死与无常,也让我想起,在无常的世事与生命里,曾有一个无常的他和无常的我,发生过一段无常的故事,我们在无常的光阴里越走越近,也不知为何地越走越远了。
后来的时间里,我依照往常,或是追逐着时间,或是被时间推着走。当我看到整个人类都在面对的共同难题时,那股忧思吞噬了其余的琐碎甚至曾经的怨怼之余,回忆也终于钻起了空子,开始肆无忌惮。
我翻看着手中的书,心中五味杂陈。我们像极了《38°爱情》的开端,一对相爱相杀的男女,却终究扛不住折磨与挑战,到不了故事里的主人公们彼此救赎成长的彼岸。
02
初见总是笑靥如花,而我初见时的笑更像打开了水龙头,哗啦啦的,带着他一起把脸上的肉笑成一堆,紧实得让人想捏。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站在超市门口边看着他走来边笑。
“你在笑什么?”他的嘴角也不由自主地扬起了弧度。
“笑你的衣服哈哈哈……”
他揪了揪上半身的浅格子睡衣,一脸老实憨笑地解释:“刚洗完澡,肯定是穿睡衣了。”
“你说的有理。”
我打量着他,继续捂着嘴笑。若不是先前知道他是与我同龄的24岁大男孩,乍一看我可能会以为这是一位饭后出来偷懒的大叔。把睡衣的格子忽略不计,就体型与标志性的憨憨笑容来看,他像从《超能陆战队》里走出来的大白。
他的出场很自然,比我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男生都自来熟。或许是因为我给人高冷孤傲的感觉,他们见我总是比较羞涩拘谨,初见能如此接地气地出现的也只有他了。
昏黄的夜色下,他的笑容灿烂而温暖,许是因为那日的月光足够明亮,才越发觉得这笑容纯真而没有杂质。
超市门前的空地上,叔叔阿姨大爷大妈们正在跳广场舞,热情的音乐冲击着人们的心灵。我们穿过人群去到了二楼,给临时让我帮忙挑鞋的阿姨选款式。
他没有多话,只是默默地陪着在鞋堆里穿行,走得累了就坐到旁边的皮板凳上,静静地看着我们,手机从未出过裤袋。
挑了半个小时,看阿姨忙着在一边试鞋,我走到了他身边,他立马让出板凳,自己蹲在了一旁。这觉悟让我又乐了。
一米八的大高个,又胖乎乎的,两手交叉着抱紧小腿,从我的角度看,像极了一个走丢的大胖墩。可当我低下头歪着脑袋一看他,胖墩的眼里尽是温柔,嘴角的弧度上又陷进去了两颗刚刚在楼下还不那么明显的酒窝。
“少男情怀也是诗”。我往回直了直腰,情不自禁地摸了摸他的脑袋,莫名心满意足地吐出了一句:“真乖。”
旁边的大胖墩脸上似有若无地浮出了两朵红云,低头喃喃:“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好伐。”
声音轻柔到我仿佛听不到其他声音,手还是不停地撸着他的头发,明明很硬却不扎人,真像一个可爱的宝宝。
我还在感怀他的可爱反应中神游,他却忽然抓住了我撸他头发的手,眼神里跳出了坚定和欲望,这突然的亮光让我楞在原地,半天没有反应。
明明什么也没说,我却分明已经从他的眼神里读出了一行字,这行字使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试图从他的手中挣脱,他却多使了一分力道。我像中了魔咒似的被他牵引,眼神里发出我从未有过的示弱信号,怯怯地吐出一个字:“疼。”
那是我高冷孤傲道路上的滑铁卢,其实根本也不疼。
他闻声松开了手,眼神里有丝心疼和担忧,却依然亮亮的,不舍地追逐着我无处安放的眼神。
刚刚那一刻,我的时间静止了,仿佛连心跳也一并停了。这种体验我从未有过,我也会紧张示弱吗?
很久很久以后,我都记得那天晚上的那一幕,他乖乖蹲在我旁边的守护模样、他情真意切的低语和喃喃、他心疼又不舍的放手动作,那些都成为我们之后发生矛盾后我寻找的和好理由。
这世界走散总是比聚首容易,世故比单纯更受成人世界规则的认可。可是那份没有杂质的纯粹,永远是心底最渴望的珍贵。
03
在恍恍惚惚有些暧昧的氛围里,好在还有一个阿姨在,结账让刚刚像在梦里的短剧暂时告一段落。
在娃娃堆里,我发现了一个迷你大白,一下兴奋地忘了刚刚的一切,塞到他的手里让他比对。
“你看,像不像你?”
他笑而不语。
“我来给你们这对兄弟拍照留念。”
他举着迷你大白,梨涡又陷了进去,眼神还是亮亮的,配合着我的镜头一脸憨笑,恬淡而温柔。
从那天起,他有了第一个昵称“大白”,正如那天晚上的笑容一般,让我想起就感到自然温暖的存在。
拍完照后,我们一起围绕街道走了很久很久,仿佛有说不完的话。有无数次的擦肩,可是并没有让我觉得不愉快或想要闪躲。
很神奇,他仿佛治好了我的“肢体接触恐惧症”,我们仿佛已经认识了好多年,这些都是日常。
后来在一起的某段时光里,他也是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抽出傍晚吃过晚饭后的时间从家里赶来,和我一起散步。十五分钟左右的电动车程,他跑得不亦乐乎,规律地永远是在18:30左右到达,20:30左右回家。
他的电驴总是停在我家楼下的那棵合欢树下,与我一起从树下走出小区,走到接头,穿过小巷,挤出人潮,把已经踏遍的路反复重游,不厌其烦地把脚印深深烙印在这座县城的这个小区与街道附近。
那年夏天,正好是我最后一个暑假。
合欢花飞舞,开得正盛时把这世间都装点成了粉红色,连地面都是粉嫩的。
我一个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懵懂地看着这一切,天真到不知道去往何处,却隐约感觉到有一个叫“爱情”的实验等着我去做。
本本分分,年少时的孤勇好像我不曾有,对未知领域的新鲜探索欲却在心中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