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学过和深入理解科斯定理的人,都知道“能者居之”以及“谁用得好归谁”的道理。
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老祖宗们尽管没总结出科斯定理这样脑子需要转几个弯的比较绕的理论,比如什么“只要产权是明确的”啊,什么“初始无论将产权赋予谁”啊,什么“交易的结果总是最有效率”啊等等,但在他们的生活实践中,却经常有意无意地使用着这个定理。比如,只要是头脑不糊涂的家长,一般都会偏爱家里读书用功、热爱劳动、身心健康、勤俭持家的孩子,尽可能把家里好的资源留给他用。家里开办商行的人家,等到父母年老,也往往把家里的大部分产业托付给家中最最勤奋刻苦且敢负责任,勇于担当的孩子。
所以科斯定理适用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对于两性之间的交友恋爱,尤其是婚姻关系也是同样:由于男人女人都拥有对自身资源明确的产权,所以从大体和长远看,双方都是根据科斯定理相互交换产权,然后订立相互建立合作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契约。
当然,科斯定理说的是交易成本为零,没有摩擦力的理想状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交易成本并不为零,所以男女双方只能退而求其次,有限次地寻找到较为适合自己的产权所有者。
至于两个人能否天长地久,情况要比单纯的物与物之间的产权交换要复杂许多。在两性关系中,既有感情和激情方面的因素,又涉及到双方三观一致以及物质需求方面的匹配问题。
除此之外,在重男轻女,男女不够平等的社会中,男性的产权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升值,女性的产权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由于这个原因,那些不够自信和匹配的双方,一方面,天长日久的交往和相处积累的情感会巩固这份关系,如果双方还不够放心的话,可借助于仪式和婚姻来进行“锁死”。当然婚姻的主要目的婚姻的主要目的还是生儿育女,便于今后对双方的私有财产进行继承。
对于男女双方来说,如果两人自身产权的匹配部分明显大于不匹配部分,并且双方主要的需求都能相互满足,那么两个人就是互为对方的“能者”。所以身体相吸、三观相似以及门当户对的关系优于双方差距悬殊的关系。当然人与人的偏好有很大差异,甲的佳肴可能正是乙的毒药,这样也就更显得当事双方供给和需求匹配的重要。
另外,中国式的男女关系和婚姻有个误区,就是按照社会流行观念,一般要求男方强于女方,而不是男女势均力敌。这样就造成A男配B女,B男配C女,C男配D女,A女和D男轮空。因为A女不可能看上D男,结果造成最优秀的剩女A出口到国外,最失败的剩男D从国外进口新娘的尴尬状况。这是一种由观念错误造成的资源错配。
所以,正确的男女婚姻搭配方式应该是:A男配A女,B男配B女,C男配C女,D男配D女。这对男女双方都是一种尊重。
从这个事例上看,尽管事物有它的基本规律,但是历史遗留和社会流行的观念,会暂时影响或破坏一种规律的自然发挥,降低社会运行的效率,损害人们的福利,使得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所以先进的观念同样是一种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