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毛毛之前我从来没想过言情小说里那些浪漫爱情会发生在我身上,我丝毫不怀疑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各式各样的浪漫,但那是属于俊男美女的,再不济也是鬼马精灵的少男少女,总之怎么也轮不到我这样长相普通、气质平平、衣品一言难尽且性格不怎么讨喜的女孩子。所以当毛毛迈着大长腿一步步向我走来的时候,我的耳边并没有响起电视剧中男主出现时的浪漫背景乐,眼前也没有冒出粉色泡泡,更没有温柔的风刚好吹起我的头发撩拨了毛毛的心——我像个弱智反派一样,在男主面前慌得一批。
我这个人喜欢坐靠窗的位置,一方面可以自在看风景,另一方面也方便别人坐空位,在大多数人都想着坐靠外的座位方便自己下车的情况下,毛毛选择我身边空位的概率就大了很多。
这样千钧一发的时刻,我哪里还顾不上欣赏毛毛这位男主的帅气身姿,一味慌里慌张地想着怎么不让毛毛坐我旁边。那也太尴尬了,这二三十分钟的路程如果我们俩坐在了一起要怎么熬过去啊,我要不要跟他打招呼?我要怎么跟他打招呼?就算我能鼓起勇气打招呼,万一他因为车上人多而我又不好看而假装不认识我怎么办,那前后排的乘客岂不认为我是个搭讪失败的丑角?太可怕了,我已经开始浑身冒汗了。
尽管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身体却已经先行一步,快速向右边的空位挪去。与此同时,公交车猛地启动,距我还有三排座位的毛毛一个箭步过来,坐在了已经被我占了三分之一的位置上。
冬天的公交车座位很挤的,穿着蓬蓬羽绒服挤过公交的人应该都懂。要不是毛毛够瘦,我那时候也还不胖,毛毛这样一坐基本上就相当于坐我腿上了。还好我俩够瘦,毛毛穿的也不是厚羽绒服而是一个深色工装风外套,所以我们两个人的身体距离还不至于尴尬到需要相互道歉的地步。我赶紧不露痕迹地往回挪,尽可能不让毛毛注意到我,然后再靠着窗子想办法,二三十分钟呢,总不至于一个既能相认又不尴尬的方法都想不到吧。
可我忘了我的倒霉体质,我这辈子拿的从来都不是什么事事顺遂的高智商大女主剧本,而是幸运的东风来了也只会把我吹感冒的倒霉蛋剧本。
天可怜见,我的下半身已经慢慢挪回到我原来的位置上。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中进行,毛毛一坐下就掏出手机打开了手游,丝毫没有注意我这边的情况。这就是长相平庸打扮普通的好处,怎么也不会惹人注意,我松了一口气准备把上身挪到窗户那边,却突然感受到一股拉力。毛毛和我同时扭头,疑惑地往我俩中间望去——我羽绒服胳膊上的拉链居然挂住了毛毛工装风外套上的装饰环!
我觉得我有必要费心描述一下我当时看到的那个画面,因为这种事情可能比较不常见,我怕你们脑补不出来。
就是说,我的羽绒服右胳膊上有个假的小口袋,装饰了一个约5厘米长的拉链,拉头(我还特意去百度了这玩意叫什么)上的拉环被我搞坏了,只剩下小半个环,平常也不影响什么,我就没管它;毛毛穿的是工装风外套,你们懂的,工装风胳膊位置的口袋加装饰环是标配。两个都没有大问题的,但是当我右胳膊上那个只剩三分之一的拉环遇到了毛毛的左胳膊上的完整装饰环,就变成了一个钩子,精准了地将我们俩的衣服勾在了一起。
我俩对视了一眼,毛毛把手机装兜里腾出手来解挂钩,我则努力用我笨拙的左手揪住衣服把小钩子往毛毛那边怼。虽然我衣服上的钩子很小,但好在毛毛衣服上的装饰环大大一些,加上毛毛的指头很长,所以很快就解开了。
如果是纯纯陌生人,我一定会在一开始就不停道歉的,毕竟是我的衣服先动的手。可这是毛毛啊,我本就乱成一团的脑子再遇上这种尴尬到哭的倒霉事儿完全就死机了,而毛毛本身就走的那种高冷潮男路线,全程也一声不吭。如你们所见,我这篇已经写了一千四百多字了,还没有出现一句对话。勾住的衣服解开后,我冲毛毛尴尬而抱歉地笑了笑传达“对不起”,毛毛轻轻摇了摇头表示“没关系”,我看着毛毛那双好看的大眼睛,想到毛毛昨晚说的那句“以后学好了,你想要什么样的网站我都给你设计”,他就是用这双美丽的眼睛盯着电脑给我设计网站的啊,我心中刹那涌起万般柔情,今天的第一句话脱口而出:“好巧啊,毛毛。”
当然我叫的是他的真名,这一点不用怀疑,这里写成毛毛只是为了叙述方便。听到我叫他的名字,毛毛愣了一下,也脱口而出一句:“你是?”我保持微笑,等着他将我和他心中的那个我对上号。这不难吧,毕竟昨晚他还为我熬了夜,早上还给我发了早安。我看着他的眼神在短短几秒内由疑惑变成了震惊,忍不住低声笑了出来。他掏出手机指了指,我笑着点了点头。
“这……也太巧了吧!”
“是啊。”
“那刚才我上车你怎么不叫我?!”
“那你看,我没叫你你不也坐过来了。”
“太有缘分了咱俩,真的是神了!”
终于亲眼见到了说话带感叹号的毛毛,整个人果然比第一次在快递店见到他的时候灵动了好多。那时候我还以为我俩是同龄人,这会儿我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已经能和他20岁的年龄对上了。
“是因为你也经常坐这趟车吧。”缘分这东西,说到底还是有现实的规律可循,比如我可以在公交车上偶遇毛毛,却不可能在这里偶遇任嘉伦。
“哪有!我住老城那边,很远的。昨天太晚了我就没回去,来朋友这里了。真巧啊!”从那激动的样子可以看出来,毛毛真的已经完全沉迷在缘分论里了,大概此刻我告诉他我是他命中注定要娶回家的人,他也会信上七八分。我也信缘分,不过不信我们俩会走到结婚那一步,再冲动也不会,我不可能和一个与我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只有一副好看皮囊和一个年轻躯体的人共度余生。而且就算我愿意,毛毛也迟早会长大,会后悔,会发现我并非良配,会想要另觅佳人。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浪漫过敏了呢,人生中能有多少这样的欢喜时刻啊,我为什么在这里想这么煞风景的事情。你看,帅气又可爱的毛毛不需要我费劲提示就认出了我,也没有因为车上人多而我又年龄大不好看而拒绝相认,他像发现了宝物一样高兴,眼睛里装满笑意,没有一丝作假,他的身体已经无意识往我这边靠拢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像一对正常男女一样更进一步呢?
公交车晃晃悠悠到了下一站,停下来的时候整个车顿了一下,我放任自己的身体跟着车子晃了下,碰到了毛毛的胳膊,几乎在同一时刻,毛毛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揉了揉我早上刚洗过的头发。
剩下的二十多分钟路程应该没我想象中的那么难熬吧,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