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音:《白血汪的来历》
从前,有一户人家,孤母寡女,相依为命,艰难度日,十分可怜。
婆母年迈,卧病在床。年轻丧夫的儿媳,精心照顾。十里八乡的谁人不夸,这位老太婆,摊得如此孝顺的儿媳妇,真乃八辈祖宗,修来的福分,左邻右舍都称赞有加,羡慕不己。
天有不测风云 ,人有旦夕祸福。某年突闹饥荒,家穷四壁,吃喝无度。一日,婆婆少气乏力的说:儿呀,为娘腹中空空,心里发慌,恐怕时日不多,多蒙儿媳不离不弃,我才得以苟延残喘。停停喘喘,又说:我多么想再吃一口,你亲手做的菜饭,死也闭眼了。娘,您说什么呢,您会好起来的,我这就过去给您做。儿媳走出房门,仰天长叹,天哪,叫我上哪里,找什么去做。思忖片刻,决定四处看看。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野地里一处,不曾被人发现的地方,找到几颗名叫豆瓣菜的青苗。回家急忙用水沸煮,凉水浸洗,捞出沥干,决定凉拌。少油无盐,又从火房找出旧香油瓶,好不容易倒控两滴香油,改一改土腥味,好歹还能吃。谁知,天不作美,祸从天降,婆婆食后,顿感不适,时间短促,竞气绝身亡,一命归天。
此事不犯小可,常言道:死人头上有浆子,非同一般,不可儿戏。地保立刻报官,县太爷闻听大惊,不敢怠慢。立马令人传唤左邻右居,乡绅地保前来咨询。众说儿熄平日一贯孝顺,没露端倪。一面之词,怎可全信,必毕人死,证据确凿。公文上报,儿媳有罪,毒死婆母,定斩不饶。
行刑前,儿媳言讲天大冤枉,望县大老爷明察秋毫。死人为证,无话可讲,接照律条,定斩不饶!儿媳辨解无望,叹声说道:事以至此,我也无怨。待我死后,若是有罪,流红血身亡。我若清白无辜,流淌白血,尸身不倒,日月可鉴,我心可鉴。
午时三刻,时辰已到,监斩传令,验明正身。开斩!一声令下,人买落尘。监斩官急忙回禀县老爷。大人,大人,大事不好!何事惊慌?开刀问斩已毕,民妇尸身不倒,流淌白血,而且血流成河。县太爷心中惊恐万分,难道真的应验了!至前一看,果真如此。不由心中感叹,真的冤枉了,错斩了无罪之人,心里忏愧不已,急忙令人摆设香案,率众跪地祈祷,至此,尸体方才倒地。县太爷令人厚葬,并亲自扶丧,后立庙 为念。
事后,县太爷呈报,自贬回乡,闭门思过。闲下并走访咨询杏林世家。查询后得知,湖里的野菜,所谓豆瓣菜苗忌香油。
并有忌语如下:
豆瓣菜犯香油,老妈子吃了低了头。
此方真假,无法鉴别,无人尝试,不知可否,只是传说,流传至今。血流成河,白血汪因此得名,乡镇政府也改叫白河区,现为归昌乡。
地址:山东省郯城县城正南约二十公里处,归昌乡政府以北三公里一一白血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