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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一次追的女孩》第二章:猪朋狗友

专题: 读书 知识的搬运者 我们第一次追的女孩
作者:原鹰 来源:原文地址 时间:2022-05-17 17:41:55  阅读:154   网上投稿

在科林柏中学正式开课的第一天,邓尼就发现中学面积很大,分南北两个校区,每天换课堂的时候,会时常穿越南北两个校区。邓尼的第一天并没有见到阿君,一来面积大,二来全校上千个学生、人头涌涌,三来也是最重要的,邓尼当时的内心并没有阿君的存在,因为阿君没有给他耳目一新,或者用言情小说所说的,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

邓尼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叫劲哥(和电动游戏‘街头霸王’那位KEN同名,在此音译为劲哥),同是华人且又是新生,自然很快熟络。除了劲哥,还有两位华裔插班女生,一个叫凯蒂,就是和日本动画片凯蒂猫同名的凯蒂,鼓鼓的大眼睛看不出任何美丽之处,所以拜托各位朋友不要总是以为大眼睛就是美目,真正的美目应该是水灵灵。凯蒂的皮肤略带棕色,可能因为雪梨的阳光过于灿烂,加上科林柏靠近南区最大的沙滩,很多住在附近的学生会在放假时去海滩游泳,所以晒得一副古铜色的皮肤。在邓尼的心中,一白遮三丑,就像金庸小说里面的王语嫣、小龙女、小昭都有着白里透红的皮肤,这也解释了为何邓尼一开始并没有对阿君有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

第二个女生,名字都懒得记,直接背后叫“肥妹”,外表也不用描述了吧,各位可以发挥想象力。十六岁的邓尼身高已经过了一米八,体重不到七十公斤,属于相对偏瘦类型而曾被取笑,因此一直“嫉妒”肥仔肥妹之类,觉得他们简直就是浪费粮食,某种程度就是这些肥妹肥仔造就了非洲大饥荒。这位肥妹,虽然穿着校服,却喜欢把自己整得古灵精怪,例如戴着副眼镜像个加菲猫也就算了,还要在框架上镶着颜色。邓尼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肥姐啊,献丑不如藏拙。” 而且肥也就算了,肥妹还招摇着很,聊了几句香港八卦娱乐圈,开口闭口就LEON LAI,包里带着CD PLAYER,放着黎明的歌,言语之间,好像非黎明不嫁那种气派。

经过凯蒂的介绍,邓尼认识了麦飞(自称麦飞哥)。麦飞哥和以上几位华裔同学都来自香港(当时还没有回归),大家都会说粤语,但沟通的时候,全部用英文夹着些少中文。例如讨论无线电视剧,提到剧中男女主角只能说中文,但说剧情就全部用英文。麦飞哥戴着李嘉诚那种黑框眼镜,身高一米七以内,微胖但不至于被称为肥仔,较为腼腆,不是那种外向自信型。中文名字和香港“海阔天空”主唱歌手同名不同姓,但粤语读起来却是同名同姓。正好奇麦飞哥如何与凯蒂熟悉,交谈之下,原来麦飞哥和凯蒂都来自同一间公立中学。两人曾一起参加上一届的插班生考试,麦飞哥一举高中而凯蒂名落孙山,直到这一届凯蒂才成功考入。

雪梨的中学一般是八点四十五分上课,中午十一点半休息半小时,然后接着上课到下午三点放学。午休的时候,由于是新生,就跟着本年级的亚裔学生一起。聚集地点是在北部校区靠近出口的学生楼下,那里有着几棵大树好乘凉。后来才发现, 为何这帮家伙选择这个地方作为聚集点。第一,有几棵大树好让初开情窦的朋友们偷偷卿卿我我;第二,靠近学校围栏,方便逃学。

午休的时候,亚裔同学们喜欢在水泥地上玩手球(Handball),即以手掌代替球拍,在地上打着网球。对于手球活动,邓尼最为在行,由于亚洲人身型,玩老外最喜欢的橄榄球简直就是自取其辱,一撞就倒。但若是和亚裔学生玩手球就能发挥身高手长的特点。而手球的最高境界,有如武功里面的独孤九剑,就是像张德培那样胯下反击,让人防不胜防。不同的是,张德培用的是网球拍,学生们用的是手掌。虽然对同级的亚裔女生不敢兴趣,但想象一下,在水泥地上以张德培那样胯下反击将眼前的对手一一击败,那是多么的英姿飒爽。每次成功使用胯下反击,总能赢得一些亚裔女生的喝彩。相信任何一个男生,都希望女生们认识他、欣赏他、崇拜他(以上女生不含肥妹),而在学校里最能得到女生仰慕的莫过于这两样,读书和运动。

在铁凳上休息时,麦飞哥在这一群华裔学生中属于较为资深,因此在这一阶段可以高谈阔论,显示一副周润发似的英雄本色特点,把学校的八卦事情加油添醋,尤其哪个男生追女生,结果失败之余又被女生唱衰以致身败名裂。唉,大丈夫敢爱敢恨,追女孩又不是什么杀人放火,有啥身败名裂?更何况,胜败乃兵家常事。

谈起精英中学插班试(比小学统一的精英中学考试要难很多),考试共分三部分,即英文、数学和写作,众人比了下成绩,看是邓尼最高,尤其写作分更是接近满分。同学们都觉得震惊,想不到英文说得马马虎虎的人(应该就只好过麦飞哥,因为其他人自小学或幼儿园时就移民到了雪梨),写作居然拿高分,看来以后做项目作业(Assignment),最好要和邓尼一起拍档。

邓尼本来还以为精英中学的人是多么优秀,但感觉好像也不过如此。这时候麦飞哥说:“说起综合成绩,你未必比得上他。”

邓尼问:“谁啊?”

麦飞哥说:“就是那个蛋黄”。原来有个华裔学生,只有中文名字,读起来发音和蛋黄相似。

一个男生从我们这边走过,呵呵打了招呼,什么“蛋黄”,原来是个又矮又肥又黑的肥仔,穿着白色的校服衬衫,挂着白色布帽,更是显得黑白分明。若不是黑黝皮肤,还以为是曾志伟驾到。

坦白说,第一眼见到肥仔感觉还不算太坏。肥仔是从小学考入科林柏中学,以综合成绩论,每年总结大会,肥仔都是全级第一,尤其数学方面,据闻还参加过省级数学竞赛之类,算是号风云人物。这也印证了,二十年后,邓尼闯荡中原,听到一句流行的话:“人丑多读书”,才深深体会为何肥仔成绩那么优秀,不过下一句“人胖多运动”就不那么贴切了。

“邓尼,你好,你住哪里啊?”肥仔热情问,笑起来也是有着两个酒窝,本来就小的眼睛更是眯成了一道缝,整个人看起来就像西游记里面的二师兄。

“我住河林区,来这里上学蛮远的,每天来回两小时,先坐市区火车,再换巴士。”

“你住的地方离我很近,我住玫瑰园区,我们几个可以一起放学,周末一起出去玩。” 肥仔对新同学还是很友善,只是邓尼觉得麦飞哥和其他现有的亚裔学生对肥仔的表情并不是很友善。两年后邓尼上了大学,和他大学最好的朋友聊起这些往事,大学最好朋友当场就说:“生平最憎肥仔!” 看来华人社会可能因为相对贫穷的历史,一般都不怎么喜欢肥仔肥妹之类,而且会在肥仔肥妹的称呼前面加个不雅的字。

肥仔寒暄几句就挥手说,“我先走了。”

“肥仔去哪?” 因为在中学时候,几乎学生们都有各自的群体,互不干涉来往。例如不会和其他年级的学生聚,而亚裔学生们又喜欢自成一派,而这一团体几乎汇集了本年级所有的亚裔学生。

麦飞哥哼了句:“肥仔还不是去媾女!不知丑!”

邓尼顿时来了兴趣,“肥仔媾哪个?说来听听。”

麦飞哥不屑一顾拨了下手:“肥仔的目标就是一个比我们低一级的女生,肥仔经常午休和放学时,去撩人家,有些时候还仗着数学好,无事献殷勤提出给女生补习,他当人家靓女,人家当他傻佬。” 最后抛下一句粤语,“死肥仔攞袈嚟丢!”

正要继续问,却见麦飞哥懒得说下去,走了过去和凯蒂聊以前学校的事。邓尼只好一人坐在凳子上想:“肥仔配肥妹不就挺好的吗?他要去撩哪个低年级的女生?哼哼,哪个女生看上肥仔,就像一朵鲜花插在牛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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