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好奇,你是怎么认识我的。
是在外人听来的某某,还是文笔不错的中二青年,亦或是会弹点琴的路人甲。
其实每个人都是来自平行时空的旧相识,预想过下一次分别,结果迎来的是无数次分别,四季总有一次凋零,结果无数次凋零。
从别人眼里认识我,那我肯定是甲乙丙丁,你定义我是什么样,那我就是什么样。
如果我有幸让你读到我的文字,让你懂得我的不浪漫和死板,让你知道了我是不属于任何春夏秋冬的山,只会为一场四季而哗然。
那我相信你会不厌其烦,会听我在晴空好日里写阴雨绵绵,会和我一起把晚风做成书签,会枕着夜色与我赏同一个月。
如果我的指尖足够细腻,弹的出盛夏六月和遇见离别。那你应该也会成为我最熟悉的曲子,在合适的地点和时间,从指尖飞出碧海蓝天。
一路放声高歌,沿途的风景脚印都是听众,它们不会鼓掌,每一秒沉默都是给我的赞歌。
可事实是无数次遇见离别,我是别人眼中可圈可点的某某,是翻开笔记本才看到被人撕去扉页的烂句,是连一首浪漫的曲子都弹不了的半吊子。
没错,这才是我。
最大的闪光点就是平凡,所以你不会通过我无趣的皮囊认识我很正常。
但我唯一坚信,我存在的意义是让自己浪漫,而不是成为其他人的月亮,我在凌晨读自己的诗,在傍晚给自己弹琴,我自己纵然死板,可生活总值得哗然。
做自己的诗吧,做不被涂涂改改的诗,做一蹴而就的诗。不引用任何人的修辞,笔记本里只有自己和影子。
现在是前半夜的十二点十一,我在贵职写完这潦草的六百余字,没什么大道理,如果你也读到这里,那也祝你能早日成为自己的诗,和浪漫永不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