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一年的时间,读路德希维·冯·米塞斯的不朽巨著《人的行为:经济学专论》(谢宗林译本),持续更新读书笔记。
第三章 经济学和对理性的反叛
第六节 坚持理智的理由
1.审慎的理性主义者对理智的看法
他们不认为人的理智可以无所不知。同时意识到:无论知识可能如何增加,总有一些事物是最终给定的,是绝不可进一步解释的。但,他们亦认为,人在能够达到认知的范围内,必须倚仗理智。
最终的给定,是非理性的事物;能被知道的事物,只要被知道了,必然是理性的。世间不存在非理性的认知模式,亦不存在非理性的科学。
2.人的能力不均等的原因无从知晓
人的能力天生就有差异的原因,我们无从知晓,科学也无法解释。但是科学知道,将一个天才的伟大归因于他的祖先或他的种族,并非一个满意的答案。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和他的兄弟不同,也和同种族的其他成员不同?
同样的,把白种人的伟大成就归因于种族优越,依然是一个含糊的假说,且与现代文明基础是其他种族的人所奠定的史实不符。至于未来有否其他种族取代西方文明也无从可知。
3.对种族主义者错误观念的反驳
种族主义者对“人的能力不均等”这一事实的错误解读:不同种族间有不可调和的冲突,优秀种族必须征服、奴役劣等种族。
关于对这一错误解读早已受到李嘉图的“联合律”(大陆地区译作“协作法则”)的驳斥和抛弃。
否认白种人优于其他种族的人的理论,不能以否认明显的事实为手段。而事实是,迄今为止,某些种族对于文明的发展,或者毫无贡献或极少贡献,因此,就此一意义而言,是劣等的。(诚然,现代文明确实是白种人建立的,有些种族确实毫无贡献。但这只是一个事实,未来会如何依旧无法确知)
4.如何处置一个理论?
诚然,各种情绪对于一个人的推理思考影响很大,而对于认识论来说,这一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关于不同心理因素可能导致推理思考的成功或失误,列举和分类这些原因,是心理学的任务。
处置一个理论,若只是指出它的历史背景、它的时代“精神”、发源国家的物质条件和撰述者的任何个性特色,只是一个不管用的蒙混办法。
任何理论,只接受理智的审判;审判的标准,永远是理智这一标准。同时,必须假定:该学说的支持者除了渴求知识外,别无居心。
5.诉诸暴力镇压异己者的理论是站不住脚的
若马克思主义和种族主义者是对的,那便无法解释:缘何掌权者急于镇压和他们看法不同的理论,并迫害那些理论的支持者。
那些诉诸暴力、镇压不同学说的人,潜意识里深信他们自己的学说是站不住脚的。而这个事实本身,恰恰是理智胜出的证明。
6.理智是最终给定的
理智是一个最终的给定,无法用理智加以分析或质疑。人的理智存在本身就是非理性的事实。关于理智的属性,唯一能说的是:他是造就人类和其他动物的标志,而且已经早就一切专属于人的事物。
7.关于“人应弃用理智选择直觉和本能的指引的”宣称
对于这些学说的宣称者,除了分析人的社会结构,说给他们听,没有任何办法。
经济学对社会合作的起源与运作方面的描述,可以为理智和非理智之间的抉择提供所有必要信息。若人欲重新考虑是否释放他自己,免于理智的驾驭,他必须知道自己将不得不放弃些什么。(还是要运用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