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创构中的观物取象
朱志荣
“ 观 物 取 象 ” 的 思 想 萌 芽 于 先 秦 时 代。《 周
易·系辞下》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
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
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
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1]其中就表述了观物取
象的思想。它本来是对卦象创造的理论概括,也反
映了主体掌握世界的基本方式。“观”包含着认知
和宗教的意义,也包含着审美的意义。主体在观的
基础上也有感发的成分,共同影响着取象。虽然
《周易》不是专门讨论审美问题的,但是它对中国
古代的美学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并且形成了一个
悠久的传统。在意象的创构中,观物取象是指主体
通过主观的情意去观照对象,加以感悟和取舍的活
动。观物取象是意象创构的基础,也是意象创构的
有机组成部分,包含在审美活动的过程中。
一 观物
中国古代的“观”有细观、凝视的含义。许慎
《说文解字》说:“观,谛视也,从见,雚声。”[2]
“谛,审也。”[3]可见“视”是一般地看,观的本
义则是凝视和端详,在直觉的观照中包含着凝神观
照,悉心体悟,从中体现了一种审视和洞察。《穀
梁传·隐公五年》说:“常事曰视,非常曰观。”[4]
这是一种仔细、反复、非同寻常的看。王弼《周易
略例》则云:“观之为义,以所见为美者也。”[5]观
物是审美体验的基础,也是意象创构的基础。《易
传》所谓的仰观俯察,俯仰天地,乃是观的方式和
角度,是对大千世界的感悟和体认。其中不仅包
括观自然物象,而且包括观社会事象。郑玄《礼记
注·大学》认为“物,犹事也”[6],物与事是相通
的。“观”字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逐渐从具体的
视觉的观,延伸拓展到宏观的觉察。《左传·襄公
二十九年》中的“季札观乐”[7],便是一种全神贯
注的倾听,乃以“耳”观,从乐中观民风民情,也
包括审美的情趣。佛教也有“观世音”之说,乃指
以耳观音。《论语·阳货》曰:“《诗》,可以兴,可
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东汉郑玄注为“观风俗
之盛衰”[8]。孔子说诗可以“观”,可以从中观礼、
观政、观风俗盛衰,也可以从各类事象中观审美
趣味。
在审美活动中,观物以主体的虚静为基础。主
体涤荡心灵,以虚静心态去除成心,虚己以应物,
从观中悟道。